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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工程系团委学生会例会纪律细则
发布时间:2012/03/20 00:00 作者: 来 源:

团委学生会是一个学校的基本社团,也是学校的得力后盾。宗旨是联系同学、深入同学、发动同学、引导同学。所有成员都应以为同学服务为已任,兢兢业业、积极配合学校开展各项工作。也因为如此,例会是必要的。例会让我们成员有个很好的工作交流平台,让每个部门更好的协调工作、开展工作。为明确团委学生会例会会议细则、严明例会会议纪律,特制订本细则:

一、会议人员:

团委学生会全体成员例会参与人员为团委学生会全体成员,包括干事在内。部长例会参与人员为团委学生会部长级以上干部(包括部长)。

二、例会时间:

1、副部长以上级别(包括副部级)干部每周星期五中午12:40在学院教三106课室召开,其他部门内部会议由副部长以上会议召开后自行通知各部,务必准时。

2、团委学生会全体成员会议不定期召开,时间、地点办公室另行通知。

如遇节假日或者其他特殊情况则由学生会办公室另行通知会议时间和会议地点。会议将依照预定时间准时召开。

三、例会目的:总结上阶段工作,协调下阶段工作。

四、例会主旨:沟通、交流、合作、协调、发展。

五、例会要求:

1、会议准时开始并由组织部负责签到,会后统计迟到、早退和缺勤成员名单。

2、不得无故迟到、缺席,有特殊情况须向组织部提出书面请假。未请假或未批假者,均视为无故缺席并备案。

3、迟到两次者为旷会一次;旷会三次者做出批评并写检讨书交至组织部存档;旷会5次者开除学生会会籍。

4、在会议过程中,组织部负责做好会议记录并存档备案,会议后将记录用word文档上传干部群共享。记录应包括以下内容:主题、主持、时间、地点、历时、出勤情况、会议过程、参与者等。

5、会议过程中,各成员须自觉将通讯设备关闭或调到无声、振动,不得接听或拨打电话(特殊情况除外)以免干扰会议进程。

6、参与会议者不得穿拖鞋出席会议,违规者作为迟到一次处理。

六、请假规范:事前填写并上交请假条,因临时有事无法写书面假条而只作口头请假的或无法亲自递交请假条的,事后必须在一周内组织部或相关人员递交假条,并注明理由,否则作无故缺席处理。

七、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归团委学生会。

电子工程系团委学生会

2012年2月22日

附件

请假条

姓名

部门职位

请假理由:

请假时间:

审核意见

部长意见

组织部意见

常委意见

注:病假必须出示具体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