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您现在的位置: 学院首页 >> 正文
毕业生户口迁出流程
发布时间:2012/03/20 00:00 作者: 来 源:

一、凭以下材料到松山湖公安分局户政大厅办理户口迁移证:

1、毕业生《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取消暂缓就业才能拿到报到证);

2、身份证、户口卡原件及复印件;

3、保卫处开具同意迁出证明;

4、工本费4元。

5、接收单位所在地公安部门开具的户口接收证明;(迁回生源地不需要)